珠海华商的社会责任

       华商珠海认为,作为一家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必须扎根社会、服务社会。华商珠海不仅应该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还必须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民主法治的健全与完善进行不懈的追求并做出切实的努力与奉献。

进行法律援助:
华商珠海律师每年通过珠海市香洲区法律援助中心代理法律援助案件,免费为被援助人提供专业优良的法律服务,维护被援助人的合法权益。
普及法律知识:
首席合伙人芦海滨主任是珠海市最早系统向社会普法的律师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连续数年在报纸开设“芦海滨律师信箱”以及数年主持广播电台、电视台法治节目,面向市民普法答疑。近十年个人及组织律师写作团队,陆续出版应用法律著作三部。同时还出版多部广东古代历史及粤澳关系历史的著作,受到社会各界及澳门中联办宣传表扬。

       未来,华商人也将继续努力,恪尽社会职责,以诚信实践承诺,为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