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约车新规通过审议 华商律师深度参与修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18 / 来源:华商律师


       2019年9月16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华商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委托,由华商所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谌秋林律师、专职律师徐沐阳等为本次规章修订工作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原《暂行办法》于2017年1月24日发布,为规范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底,深圳市政府决定针对网约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现实需要,启动《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从修订涉及的条款数量和内容上看,本次修订是对原《暂行办法》的系统性调整,为“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要求新注册网络约车均使用纯电动车辆;强化平台的承运人责任,进一步保障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规范租赁企业参与网约车经营,建设网约车行业市场诚信体系,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全面、真实、准确披露待约车数量和计价规则;优化行业管理模式,为行业发展和监管打通障碍;明确电子证据执法、实行巡游车与网约车驾驶员资格互认、建立网约车行业信息定期公布制度等。该次修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并回应了社会发展需求。

       一直以来,华商律师秉承着周到、细致和精确的工作精神、审慎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社会责任感,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坚定践行者之一,由本所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谌秋林律师带领的华商慎·行团队多年来为深圳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发改、国资、区级政府等机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行政法律实务经验。华商慎·行团队未来将不断提升专业水准,为法治事业做出切实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