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敏烨律师II从《主角》易青娥看未成年人监护—舅舅带得走孩子,带不走监护权

发布时间:2026-05-22 / 来源:华商珠海


        热剧《主角》里的监护难题:舅舅带离深山、坐牢后,未满18岁的易青娥的监护人究竟是谁?

        最近,电视剧《主角》正在热播,剧中易青娥的命运牵动了无数观众的心。11岁的易青娥本是陕西九岩沟一个放羊娃,被舅舅胡三元从深山里带出去学唱戏。在剧团经历了舅舅入狱、受牵连被贬为烧火丫头等诸多磨难后,她凭着一股“傻气”和执着,从灶火旁练成了震惊四座的“秦腔皇后”。情节感人至深之余,也不禁让人从法律的角度深思:11岁的易青娥被舅舅带出深山后,谁才是她的监护人?舅舅胡三元坐牢后,易青娥在团里生活的那四五年间,谁又是她的监护人?今天,笔者就此聊一聊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法律话题。

        一、什么是监护权?为什么要讨论监护权?

        在法律上,监护权是指为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由特定主体(监护人)对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管理和保护的一种制度。通俗来说,对于未成年人,因为他们在法律上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无法独立做出重大的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诉讼等),法律就需要设置“监护人”来为他们“代言”、保护他们免受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11岁的易青娥正属于这一阶段,因此,弄清楚她的监护人是谁,不仅事关谁能为她做重大决定,更事关谁来保护她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意义重大。

        二、舅舅把易青娥带出深山学戏,舅舅是监护人吗?

        剧中的关键一幕是:舅舅胡三元将易青娥从深山老家的父母身边带走,领到了县剧团学戏。那么问题来了——易青娥被舅舅带出去的时候,她的监护人是谁?舅舅在法律上是监护人吗?

        答案是:不是。舅舅胡三元并非易青娥的法定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只有当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才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须经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担任监护人。

        剧中,易青娥的父母健在,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丧失了监护能力。所以,她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始终是父母。舅舅属于“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未经基层组织同意的情况下,无法自动获得监护权。他带易青娥出去学戏,法律上应视为父母在履行教育义务过程中借助的亲属帮手,而非监护人。

        提醒:如果舅舅未经父母同意擅自带走孩子,可能涉及非法剥夺监护权,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拐骗儿童罪。

        三、舅舅坐牢了,易青娥在剧团生活,谁是她监护人?

        舅舅入狱后,易青娥在剧团生活了四五年。此时监护人是谁?分两种情况看:

        1. 父母仍在,但无法亲自照料。

        父母依然是法律上的监护人。如果父母无法亲自照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照料,这就是“委托监护”。根据《民法典》第1189条,委托他人照料后,父母仍然要承担监护责任,受托人只在有过错时承担相应责任。剧中父母没有明确委托,但法律上父母的责任并未免除。

        2. 父母长期缺位,监护出现“真空”。

        如果父母确实联系不上或无法履职,就需要启动监护争议解决机制。《民法典》第31条规定,此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更值得关注的是“临时监护”制度:在指定监护人之前,若未成年人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由上述组织或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填补监护空白。如果易青娥无人照料,剧团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或民政部门就有义务介入。

        四、舅舅出狱后,能当监护人吗?

        如果舅舅此前已被合法指定为监护人(剧中并未发生),入狱期间他可将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出狱后如具备监护能力,可申请恢复。但最终仍由法院按照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的原则决定。

        结语

        通过《主角》这个故事,我想告诉大家三点:

        1、父母是孩子第一监护人,其他亲属不能自动取代。

        2、舅舅只是帮手,不是法律上的监护人

        3、监护不能“悬空”,一旦出现真空,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有权介入担任临时监护人。

        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律和爱的守护下健康成长。